今天再次聽到顧客抱怨著,曾經跟仲介交手的經驗,非常糟糕,反感到放棄找房子的程度。
每次聽到顧客傳來這類的心聲,自己其實也蠻無奈。但這也怪不得人,因為太多房仲只為一次交易,用盡一切黑心手段達成成交,講話不踏實,恣意消費自己的人格。讓消費者對於業者一再失望,甚至到了仇視....。故可以理解為什麼房仲一職在台灣社會價值觀感那麼低。
有時候自己在思考顧客經營層面:
我不奢求整個市場全部都要經營到。但若是願意信任我的顧客,我就像是個保護傘,會盡最大力量給予協助與保護,攸關顧客的權利義務一定會把關到。但如果顧客三心二意,到處拈花惹草作徘徊,最後被同業糟蹋了,我...也愛莫能助。
#充滿不信任感的顧傭關係
#整鍋老鼠屎尋找一粒粥的概念
#只能把自己做好